处罚、整改,内蒙古一食品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粉条抽检不合格
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9日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,内蒙古香蒙溢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食品受到行政处罚。
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抽检基本情况
样品名称:农村粉条,生产日期:2024年5月8日,样品数量:8袋;检验不合格项目: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,铝的残留量(干样品,以A1计)项目不符合GB 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要求; 检验机构: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。
二、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
内蒙古香蒙溢食品有限公司超范围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农村粉条的违法行为,违反了《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,依据《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条和三十四条的规定,予以行政处罚。
三、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
内蒙古香蒙溢食品有限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,东胜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。